昨日,記者從成都市民政局獲悉,成都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再次提高,實現同一區(市)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統一。新標準從11月起執行,有效期一年。
根據“十二五”規劃、物價指數變化以及經濟發展水平,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和高新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由家庭月人均收入380元提高到430元;其余區(市)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在現行標準基礎上提高10%。但2013年已調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區(市)縣原則上不再作調整。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至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標準,實現成都市全域范圍同一區(市)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統一。“十二五”以來,成都市已先后3次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每次調整幅度均不低于10%,城鄉低保對象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此次提標后,成都市將在全國范圍內率先實現同一區(市)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統一工作。
據成都市民政局社會救助處處長閔莉介紹,截至10月,今年全市城鄉低保資金共支出3.5億元。此次提標后,預計全市低保資金將新增1億元。下一步,成都市將在2015年底前實現全市低保標準按圈層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