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7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與青島保監局舉行聯合建立保險糾紛訴訟與調解對接機制簽約和“青島市保險糾紛調解中心”揭牌儀式。
據了解,保險糾紛訴調聯動機制的原則是:“合法、自愿、公平、高效”,具體包括訴前聯動、訴中聯動、調解確認、全面及時履行等。該機制充分尊重保險糾紛各方當事人的意愿和選擇權,可調可訴,節約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減輕訴累,還充分發揮保險監管機構及保險行業協會的專業化優勢,可以使當事人較快得到保險賠付。“青島市保險糾紛調解中心”的設立,為保險糾紛當事人提供了新的糾紛解決渠道,對于依法、公正、高效化解保險糾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近年來,青島全市法院積極化解保險糾紛,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保險行業健康發展。2011-2013年,青島全市法院共審結各類保險糾紛案件1406件,調撤率達47%,結案標的額6.3億元,收案數量和標的額逐年遞增。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國保監會將青島確立為保險糾紛訴調對接工作試點地區。
前期,青島市中院與青島保監局進行了周密溝通與協商,就訴調對接機制建設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并通過設立在市保險行業協會的青島市保險合同糾紛調解中心進行了試運行。該中心自2012年3月15日試運行以來,接受當事人調解申請111件,決定調解93件,達成調解協議93件,調解成功率100%,調解履行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