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上海市社區文化活動中心每周累計開放時間不少于56個小時,向公眾開放的面積不少于90%。昨天,《上海市社區公共文化服務規定(草案)》提交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首次審議,此次立法對上海社區公共文化設施的開放時間、內容和面積等都進行了詳盡的規定。
草案提出,社區公共文化設施應每天向公眾開放,開放時間應與公眾的工作時間、學習時間適當錯開。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學校寒暑假期間,應當適當延長開放時間,并增設相應的文化服務項目,“社區文化活動中心每周累計開放時間不少于56個小時?!?/p>
調研顯示,由于日常經費得不到保證,部分社區文化活動中心或將公益性活動場地出租,或開展以營利為目的的各種經營性活動,或縮減免費項目、縮短開放時間、降低服務標準。草案將社區公共文化服務經費納入本市公共財政保障范圍,規定“社區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經費、運行經費和社會公共文化活動經費納入區(縣)、鄉(鎮)人民政府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市級財政對社區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經費給予適當補貼?!?/p>
來源:解放日報 編輯:許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