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評論表示,“外資銀行變得比國內的快!荷蘭銀行先被蘇格蘭皇家銀行收購,然后蘇格蘭皇家銀行退出國內業務,轉給星展銀行,三年內理財產品轉了兩次手。危機下,外資銀行優勢都消失了?!?/p>
也有網友評論稱,“產品及服務無所謂好壞,主要還是在于要把客戶和產品及服務相匹配,把合適的產品推薦給合適的人,而現在由于考核機制的影響,客戶經理不會去管那么多。”
總體而言,不少投資者反映,外資銀行發行的境外代客理財產品(Q D II)多為結構性產品,這些產品大部分不保本,并且產品的設計和理財協議條款極為復雜,在銀行的“拼命”推銷下,客戶“一不小心”就會落入“陷阱”而承受超高風險帶來的虧損可能。
渣打“苦主”維權不易外資銀行品牌形象大打折扣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巴曙松在微博上對上述事件轉發并評論道,“歷經上次危機沖擊后,外資行在理財市場恢復聲譽和信任,看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p>
巴曙松所說的上次危機應指的是2008年末爆發的金融危機。在那場危機中,不少著名的外資銀行所銷售的結構性理財產品“折戟”于下跌不止的全球金融市場,凈值迅速縮水。而購買了這些產品的“富人”也一夜之間變成了“負人”。而外資銀行一直以來在中國投資者心目中高端、專業的品牌形象也由此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