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文物、博物館單位工作人員須每日對本單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進行防火巡查并記錄,因玩忽職守以致發生火災事故造成文物損失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昨天,國家文物局發布《文物消防安全檢查規程(試行)》,以預防和減少文物、博物館單位火災危害,這是文物部門首次正式出臺文物消防規范。
本次發布的規程中,已向社會開放的文物、博物館單位、文物庫房、文物修復室以及文物科技保護室等文物場所被列入消防安全檢查的重點范圍,明確提出以上文博單位需每日自查安全出口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是否醒目、應急照明燈是否完好、參觀游覽人員攜帶火種的檢查和監管情況等,文物、博物館單位要對消防安全自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進行逐項登記,逐項整改。消防安全管理人員還需每月定期檢查。
來源:京華時報 編輯:許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