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公布了《北京市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根據《辦法》,房屋中介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混合標價、捆綁收費、泄露委托人信息等行為被明確禁止。
《辦法》明確規定禁止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混合標價、捆綁收費、捂盤惜售、賺取差價、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拖延支付房地產交易資金、泄露委托人信息、未經委托騷擾他人等20種房地產經紀行業違規行為。此外,《辦法》還從保障當事人權益方面,明確規定了房地產經紀機構及經紀人員在提供經紀服務時應落實合同、傭金、資金管理等方面規定。
《辦法》從規范房地產經紀行為、加強房地產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員管理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提出了以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制度、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制度、注冊管理、繼續教育為核心的房地產經紀行業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了房地產經紀行業的政策體系。
征求意見時間為5月13日至5月24日,歡迎社會各界人士通過以下方式將書面意見和建議反饋至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電子郵件:bjjsfdcjj@163.com;傳真:59958635。(記者孫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