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的珍珍(化名)沒想到,同院的石爺爺來她家,竟會支走姥姥,以“買項鏈”、“找姥姥”為幌子將她騙到河北燕郊,隨后向她家里索要11000元用以還債。所幸破案及時,珍珍并未受到其他傷害。海淀檢察院正受理審查起訴史某涉嫌綁架罪一案。
據了解,史某和被害人家庭較為熟悉,被綁架女童珍珍一直稱史某“爺爺”。史某將珍珍一路帶到河北,街道監控記錄下了他帶走被害女孩的部分過程。
嫌疑人史某作案后稱,今年6月他來到曾經同住一個大雜院而認識的珍珍家中,由于自己之前打牌欠了1萬多元的債,現在既沒工作也沒錢,所以想向珍珍姥姥借點錢。但怕對方不借,后來也就沒有說出口。可是史某又突發奇想,覺得把6歲的珍珍帶走,再向這家要錢會好要一些。于是,史某謊稱想在這家吃飯,就給了珍珍姥姥40元錢,讓她去買點菜。過了一會兒,史某對珍珍說:“爺爺給你買項鏈,帶你去找姥姥。”隨后,他就帶珍珍離開了她家,一直乘坐公交車到了河北燕郊,并帶著她在一個不知名的旅館住下。
當晚,史某用手機給珍珍家人打電話,索要11000元人民幣。第二天,史某正等著對方前來送錢,警察突然出現在了他的面前,將他抓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