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廣州供電局有限公司節約用電服務中心副主任黃某,涉嫌在任職期間多次收受四家電力公司負責人賄送的好處費共計72.3萬元。昨日上午,黃某在越秀區法院受審,對指控供認不諱。但庭審開始沒多久,黃某突然昏厥,庭審被迫中止。
2000年,22歲的黃某進入廣州供電局工作,2007年,晉升節約用電服務中心副主任,2009年調往客服中心任職。碩士研究生學歷的黃某原本前途一片光明,可就在2012年12月底,黃某卻被抓獲歸案。原來,在2008年到2011年四年間,在節日里、酒桌上,一些電力公司老總頻頻向黃某“進貢”,黃某則為對方的相關項目審批提供便利。
昨日庭審,檢方指控,2008年至2011年,黃某先后多次收受廣州市光大電力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刁某某(另案處理)、廣州市駿能電氣設備有限公司股東黃某某(另案處理)、廣州市元天電氣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某某(另案處理)、廣州旭能電力設備安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另案處理)賄送的人民幣共計72.3萬元。
庭審剛進行半小時左右,黃某突然昏厥,法警馬上上前查看,工作人員趕緊撥打120,庭審被迫中斷。據家屬反映,黃某有心臟疾病史。經過工作人員及家屬的處理,黃某慢慢緩過神來,后被救護車送往醫院。
據了解,目前黃某全部違法所得均已退繳。(記者 徐一斐 通訊員 趙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