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庭道歉稱愿接受任何處罰
在27日的庭審中,法庭就林森浩的犯罪動機、目的、作案手段、被害人的死亡原因等展開了調查,并充分聽取了公訴人、訴訟代理人、被告人、辯護人的意見,并對證據進行了質證。
庭審最后,林森浩表示:“我的行為導致了黃某的死亡,對他的家庭造成了打擊。我罪孽深重,我向他的家人道歉。我也對不起家人近30年的養育,愿意接受法庭的任何處罰”。
27日下午6時15分,該案庭審結束,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將擇日對該案作出宣判。
□焦點
犯罪動機 故意殺人還是“愚人節整人”
庭審中,檢方指控林森浩“因瑣事與黃洋不和”,“決意采取投毒的方法殺害黃洋”。林森浩否認故意殺人。
林森浩說,自2011年8月起成為室友后,兩人關系一般,“黃洋覺得我沒生活情調,我覺得他自以為是”。林森浩強調自己是個注意公平的人,黃對人對己標準不一。
關于投毒動機,林森浩說:“這是個巧合。因為3月29日同學約我一起做實驗,我就想起了上次實驗中留下來的藥品。正好那天在宿舍,黃洋和其他同學打游戲時說起愚人節快到了,他要想個節目整人。我當時看他笑得很得意,又想起曾聽說其他學校也有過用毒來整人的事,就在心里暗想,你這么開心,我也來整整你?!?/p>
公訴人出示的一組證人證言中提及,“黃洋性格外向、強勢,說話直接,不注意他人感受。有次假借林的名義批評另一位同學的生活習慣,林知道后有些不高興?!薄傲钟行﹥认?,曾獲得獎學金(2萬元),黃起哄要林請客遭拒。黃有時以開玩笑的方式評價林生活細節,嫌棄林比較小氣?!睂τ谏鲜鲎C言,林森浩表示這是他們的看法,他對黃洋并沒有什么不滿。
在辯論階段,檢方指出,林森浩的行為絕非只是想教訓一下黃洋,林森浩對于N-二甲基亞硝胺的毒性應當是心知肚明,明顯是故意為之。
林森浩的辯護律師說,林森浩和黃洋沒有明顯的矛盾,他沒有積極追求黃洋的死,這種行為只是間接故意,希望法院考慮這個情節從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