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穴10年內用完
民政部此前表示,繳費周期定為20年,是出于保護群眾利益和方便群眾繳費的角度提出的。但不少居民對墓地20年一“收租”的做法頗為反感。那么,“收租期”是否有延長的可能?
網友“張貴峰”說,“死有所葬、入土為安”是最基本的殯葬倫理,現在墓地每隔20年便要被“催費”一次,否則便將被視為“無主墓”的做法,讓死者難安。
一面是居民“葬有所安”的現實需求,一面是“墓地危機”在大城市上演的現實,一些地方甚至出現了毀綠造墓、填河造墓的現象。
《中國殯葬事業發展報告(2012-2013)》顯示,全國大部分城市的現有墓穴都將在10年內用完,北京、上海、廣州等大型城市很多公墓都出現墓地緊缺。
上海殯葬行業協會會長王宏階介紹,根據目前的統計數據,上海的經營性墓地有7000多畝,已使用的超過5000畝,在公墓土地量不再增加的現狀下,剩余的公墓土地還夠使用不到20年。
在北京,人們所熟悉的八寶山公墓周圍早已高樓林立,公墓處于城市中央。由于墓地價格高昂且緊俏,不少居民不得不“活在北京、葬在河北”,去周邊的河北、天津等地買墓,還由此形成了一條“環北京公墓帶”。
殯葬專家喬寬元指出,大城市土地資源緊缺,對墓穴設定一個使用周期是很有必要的,但期限的制定必須考慮百姓的接受程度。
墓園“以墓養守”
記者查詢發現,現行《殯葬管理條例》對使用年限期滿后是否應予續期、如何續期、是否收費及按什么標準收費等則沒有作出任何規定。
專家指出,現行的法律法規對墓地到期后的處理少有涉及,墓地到期怎么“續租”、按什么價格“續租”等問題均沒有明確的規定,這也給到期墓地的處理帶來了難度。專家建議,相關部門除了要探討適當延長墓地使用周期,還應盡快出臺相關細則,平衡墓園和家屬的利益,同時,大力倡導文明綠色殯葬新風氣,緩解人地矛盾。
東部地區一家墓園負責人說,“但如果家屬長期不繳費,園區將來肯定吃不消,希望能有一個明確的規定界定超期墓地的處理。”他表示,隨著人力、物料成本的上漲,園區不得不通過墓穴的銷售貼補管理上的虧空,實行“以墓養守”。“一個清明節下來,交通短駁車、治安、管理的費用最低也在20萬元,希望能夠理順定價機制,在讓墓地價格回歸合理的同時,讓管理價格也回歸合理水平。”
喬寬元指出,應在殯葬產業的價格體系中肯定從業者的服務和勞動價值,鼓勵消費者為從業人員的技術、服務、管理等無形產品買單,而不是通過消費其推銷的高價產品為服務“補漏”。同時,還應大力倡導百姓“厚養薄葬”的觀念,對生態葬制定一套完善合理的支持政策,扭轉其“叫好不叫座”的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