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勤勞”貪官:李蔭奎
三、最“勤勞”貪官:李蔭奎
原任職務:河南封丘縣委書記;
觸犯罪名:受賄罪
判決結果: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關鍵詞:1575次受賄,創紀錄,隱匿贓款;
案情簡介:
李蔭奎,在擔任河南省封丘縣縣長和縣委書記期間,主動上繳廉政賬戶資金639800元,以示自己清廉。為免東窗事發,李蔭奎一邊上繳廉政賬戶資金,一邊卻讓妻子四處找親戚朋友借來身份證,用其他人的名義藏匿巨額贓款。
殊不料,日后他卻被查出先后1575次非法收受142人給予的人民幣1276萬元、歐元8000元、美元8000元,創下了縣委書記受賄次數之最。
點評:作為一名縣官,李蔭奎卻“孜孜不倦”的創下受賄受賄1575次數額逾千萬的記錄,并巧妙隱匿贓款,其貪腐之心可鑒日月,當選最“勤勞”的貪官,可謂實至名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