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服務群眾貫穿于司法體制改革、執法工作全過程。政法機關既是執法司法機關,也是群眾工作機關;政法干警既是執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眾工作者
在高層部署2011年和今后一個時期政法工作中,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完善對司法權的制約監督、健全司法公開制度等內容令人關注。
多位接受《瞭望》新聞周刊采訪的專家指出,推進公正廉潔執法,保證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是“十二五”時期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心。
權威人士指出,當前,群眾對涉法涉訴問題的反映依然強烈,一些司法工作人員執法犯法、徇私枉法,嚴重損害了司法公信力。下一階段,在繼續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中,要緊緊抓住人民群眾最關心的公共安全、權益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問題,以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為動力,以加強政法機關黨的建設為保證,推動政法工作全面發展進步。
司法體制改革取得重大進展
司法體制改革作為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一直在高層關注下不斷推進。
在日前召開的中央紀委十七屆六次全會上,亦明確提出深入推進改革和制度創新,配合和監督有關部門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完善對司法權運行的制約監督機制,健全司法公開、司法回避、司法問責等制度規范,確保司法機關公正廉潔執法”。
按照中央的要求,必須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努力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決不照抄照搬西方國家的政治制度、司法制度。
自2002年,黨的十五大提出“推進司法改革,從制度上保證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之后,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不斷穩步推進。2008年12月,黨中央轉發了《中央政法委員會關于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若干問題的意見》,確定了“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完善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加強政法隊伍建設、改革司法保障體制”4個方面的多項改革任務。
權威人士評價道,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中,在解決體制性、機制性、保障性問題上取得了重大進展。各牽頭單位、協辦單位及各地按照中央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兩年來基本完成了48項改革任務。
特別是在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加強司法監督、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提高司法效率、促進司法公正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出臺了加強刑事立案監督、加強對司法人員訴訟活動中瀆職行為的法律監督、死刑案件證據審查判斷、刑事案件非法證據排除、改革律師制度等實施意見,進一步完善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
針對長期困擾政法機關的保障性難題,加快了政法經費保障體制、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制定與法院檢察院和司法行政機關職業特點相適應的職數比例職務序列、政法干警工資和福利待遇制度等改革步伐,政法機關基層基礎建設發生了明顯變化,為穩定基層一線干警隊伍、提高執法司法能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瞭望》新聞周刊了解到,下一步的部署,重點將強化對執法權、司法權的監督制約,確保公正廉潔執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對于已經出臺的相關實施意見,將認真抓好落實,見到實際效果;對于尚未完成的改革事項,將加快工作步伐,盡早出臺實施意見。其具體要求包括:
全面推行量刑規范化工作,進一步規范自由裁量權的行使。
進一步規范政法機關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內容、形式、程序,在司法權過于集中的領域、崗位合理配置權力,完善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執法辦案的監督機制,完善和落實檢察機關對民事、行政訴訟和民事執行工作實施法律監督的各項規定。
進一步擴大司法民主,積極推進司法公開,全面實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行風評議員制度,積極推行司法拍賣改革。
以信息化促進執法規范化,東部和中部地區要在2011年、西部地區要在2012年基本實現信息化辦案。
建立集立案、辦案、審批、查詢、監督于一體的執法辦案管理監督系統,真正把信息化與公開化、內部管理與外部監督有機結合起來,實現執法管理監督全程化、實時化、公開化,對內增強執法管理的剛性制約,對外增強執法監督的實效。
全面推進、逐步規范涉法涉訴信訪案件評查工作,確保黨委政法委執法監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與紀委、組織、監察、審計部門的黨紀政紀審計監督形成合力,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有力推動司法領域的廉政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