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上午,全國婦聯權益部部長蔣月娥、中國兒童中心主任叢中笑、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張雪梅做客人民網強國論壇,以“健全機制加強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為題與網友進行在線交流。
社會公眾保護兒童認知與行為差距大
在談到全國婦聯在保護兒童權益方面開展的工作時,蔣月娥介紹,全國婦聯針對留守兒童推出了“共享藍天”留守兒童關愛行動,通過組織志愿者,利用家長學校為留守兒童提供代理家長、代理媽媽等關愛服務,幫助他們彌補親情缺失,構筑安全網絡。
蔣月娥認為,社會公眾對于兒童優先、保護兒童的認知與他們的行為差距比較大。有些人推崇“棍棒之下出孝子”,認為管孩子是家務事,不屬于虐待。他們對孩子的權利沒有正確的認識,不能運用科學的方法來教育孩子。
在機制上,目前我國還沒有一個明確的牽頭部門和協調機制來開展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傷害的工作。所以,導致一些部門對虐待兒童行為很難早期介入,執法無據。
“法律規定虐待致死也只有最高7年的有期徒刑,難以起到威懾作用。”蔣月娥說,全國婦聯從2008年開始就積極推進反家庭暴力專門立法,目前《反家庭暴力法》建議稿已提交立法機構。全國婦聯還開展了受暴力侵害和拐賣被解救兒童臨時監護制度的專題研究,已通過提案、報告等不同渠道提出了關于廢除嫖宿幼女罪、修改《刑法》以及綜合治理拐賣犯罪買方市場的對策建議。
法律保護不完善是性侵案多發主因
全國婦聯對300多個兒童性侵案的跟蹤發現,有68%的案件發生在熟人中,而且此類兒童性侵案件持續的時間較長,平均在4.8年左右。這些案件的頻頻發生也說明,家長、教師還有與兒童密切接觸的人員尚未形成基本的兒童保護意識。例如在有的案件中,對已經發生的教師對兒童的性侵害案件,其他教師往往采取漠視的態度。家長在教育和監護孩子的過程中由于各種原因存在一定的疏忽和失職,這可能是校園性侵害案件的直接原因。而目前針對兒童保護的法律制度不完善,也是這類案件多發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