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將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反貪污賄賂工作情況報告。這是1989年10月25日后,時隔24年最高檢再次就反貪污賄賂工作向全國人大進行報告。
就在幾天前,最高檢公布今年前8個月全國檢察機關查辦貪污賄賂犯罪案件最新進展。從大要案到侵害民生民利的貪污賄賂犯罪案件,2013年,中國反腐敗工作被史無前例地放置在最重要位置。
集中查辦一批大案要案
“堅決查辦發生在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中的案件,集中力量查辦一批有影響、有震動的大案要案。”在今年4月12日召開的全國檢察機關推進反貪辦案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最高檢明確提出進一步突出辦案重點。
統計數據顯示,今年1月至8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大案18283件,占立案總數的80.8%,同比上升5.7%。立案偵查貪污賄賂要案1761人(含廳級以上129人),占立案總數的5.7%。最高檢反貪總局先后立案查辦了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等涉嫌貪污賄賂犯罪的副部級以上干部。
與此同時,各省級檢察機關也查辦了一批涉嫌貪污賄賂犯罪的副廳級以上領導干部。
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反貪污賄賂局局長陳武介紹說,今年前7個月,廣東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大案1197件,要案103人。
“今年前7個月,湖北省共立案偵查各類貪污賄賂犯罪案件1196件1458人,其中黨政機關等重要職權部門工作人員616人,副處以上干部107人(含廳局級5人)。”湖北省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局長彭勝坤介紹,該省檢察機關立案查處了湖北省國土資源廳原副廳長夏早發、原副巡視員李孟芳,省交通廳原副巡視員宋繼宏等一批涉嫌受賄犯罪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