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2月28日電(記者霍小光、崔清新、趙超)初春的北京寒意猶在,但長安街旁的玉蘭花已含苞待放。
一年前的春天,近3000名全國人大代表投下莊嚴一票,選舉產生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
一年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新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不負人民重托,在繼承中發展,在實踐中創新,各項工作實現良好開局,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國家根本政治制度與時俱進邁出堅實步伐。
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質量——助推法治中國建設
法治,人類政治文明的進步潮流。
法治中國,華夏兒女不懈追求的光明前景。
“要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的憲法理念,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習近平總書記在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為法治中國建設進一步指明了方向。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履新伊始即明確提出,“要把依法治國、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作為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重要任務,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做出新的貢獻。”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后,進一步提高立法質量,實現“制度落地”,成為擺在新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面前的重要課題。
法律管不管用、能不能解決實際問題,是衡量立法質量的試金石——
現實中人們發現,一些法律規定過于原則抽象,實施前還需制定配套規章或者司法解釋。有的地方法院,沒有司法解釋就不立案。同時,地方保護和部門利益法制化的傾向需要有效防范。這些都引起全國人大常委會高度關注。
一年間,“法律規定能具體就具體,能明確就明確”的立法理念正成為立法者的共識,并在實踐中得到檢驗。
新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特種設備安全法,成為增強法律可執行性的樣本。
“法律草案歷經三審,充分吸收已有法律法規中的成熟規定,條文從65條到72條再到101條,增加三分之一,可以說‘一步到位’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社會法室主任滕煒舉例說。
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只有充分調查才能更好地行使立法權——
一年間,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組成人員率先垂范,各專門委員會、常委會工作委員會積極行動,深入開展立法調研,使立法“接地氣、真管用”。
為制定好旅游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以游客身份參加旅游團,全程暗訪;為修改好行政訴訟法,探究“民告官”到底難在哪兒,法工委派人到法院蹲點一個月;為修改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立法者不僅與消費者、企業經營者座談,還深入到電子商務孵化創業基地實地探訪;為修改好環境保護法,首次將法律草案二審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一次次調研、一份份報告、一組組數據,為制定和修改法律提供了現實依據,為提高立法質量夯實了基礎。
多方聽取意見,重視不同聲音,是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保障——
一年間,新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創立法律“出臺前評估”機制,力求通過對法律出臺時機、立法社會影響、法律條文科學性合理性進行綜合評估,為提高立法質量再加一道閘門。
2013年4月2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本屆人大常委會任期內的第一部法律——旅游法。
“盡管前期做了大量調研論證和條文修改,在草案提交三審前一周,我們又邀請部分全國人大代表、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專家學者等,進行了一次‘前評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介紹。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局之年通過的8件法律案中,一半經歷了出臺前評估檢驗,收到良好效果。
法律案審議過程的背后,是立法者對制定高質量法律的孜孜以求,是提高立法質量的生動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