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馬岳君 王志堂 “要主動適應反腐新常態,加強與紀檢監察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形成反腐敗斗爭合力。”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楊司近日在山西省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上作檢察院工作報告時說。
楊司介紹,2014年,面對山西發生系統性、塌方式嚴重腐敗問題的嚴峻復雜形勢,山西省檢察院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查處腐敗案件,共查辦職務犯罪1419件1991人,其中貪污賄賂犯罪1001件1397人,同比分別上升13.2%和9.2%,瀆職侵權犯罪418件594人,同比分別下降10.1%和上升8%,追繳贓款贓物3.2億元。集中查辦大案要案,共查辦大案945件,同比上升3.8%,其中涉案金額在500萬元以上的29件;查辦縣處級以上干部要案155人(含廳級25人),同比上升70.3%,立查要案數和廳級干部人數均為山西歷史最高。在查辦的職務犯罪案件中,68.3%的線索來自檢察機關通過自行發現和受理舉報、自首。
楊司指出,在著力服務保障民生方面,山西省檢察機關充分運用“抓系統、系統抓”等方法,嚴厲查辦涉農、土地、工程建設等領域職務犯罪,積極參與全省打擊污染“百日會戰”專項工作,扎實開展破壞環境資源和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依法監督行政機關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121件132人,監督公安機關立案73件87人,起訴82件127人,法院判決有罪57件91人。同時加強對刑事訴訟、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的監督,集中開展清理久押不決案件專項工作,清理糾正103件156人,首次實現久押不決案件清零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