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基礎電信企業有關負責人,通信工程設計、施工、建設和維護企業代表,省通信行業立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齊聚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共議通信設施建設和保護地方立法事宜。
山西省通信行業立法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楊世雄介紹了通信設施建設和保護立法的背景和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他指出,當前電信設施建設和運維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觸目驚心,已嚴重影響到行業的正常發展和電信用戶的通信權益。電信立法是為保護電信業務使用者、經營者合法權益,為行業創造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更好地服務于山西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重要舉措,在黨中央、國務院提出全面依法治國的政治環境下意義重大。因此,要舉全行業之力,全面細致地配合省政府法制辦做好電信立法的各項準備工作,切實保證“任務、時間、組織、責任”四落實,為立法的順利開展鋪平道路。
省通信管理局政策法規處負責人通報了電信專項立法的整體推進情況,提出了2015年全省電信行業立法的主要工作,并要求完善組織機構,將電信地方立法工作作為各單位的“一把手”工程;成立法案起草小組,進一步收集各省電信立法情況,完善草案框架體系;征求社會各界意見,組織好立法調研和匯報,全力做好電信立法的經費保障。
與會代表提出,國務院將電信設施明確定位于國家戰略性公共基礎設施,但在具體網絡設施建設和維護過程中,一些單位和個人對工程建設和維護卻百般阻撓、隨意拆遷甚至惡意破壞,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巨大,電信用戶投訴居高不下,直接影響到行業的健康發展,電信立法工作愈顯緊迫和必要。建議吸收法律專家和有關網絡建設、維護和服務的專家共同參與立法草案的起草工作,廣泛征求社會各界尤其是法律界的意見建議,立法起草和專業咨詢分開進行,提前做好各項工作,為立法申報提供一個比較成熟的文本。各單位紛紛表示將積極在經費保障上支持全省電信立法工作。
自2002年《山西省郵電通信管理條例》、《山西省通信市場管理條例》和2011年《山西省通信線路設施建設與保護規定》廢止后,山西省電信法規規章基本處于空白。現起草的山西省通信設施建設與保護立法被省人大確定為2014年度預備立法項目,被省政府確定為2015年政府規章預備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