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4月2日訊(記者 李飛飛)今日,記者從省紀委了解到,3月25日至4月1日,省委6個巡視組向太原等6市及所轄48縣 (市、區)和9所院校全面反饋了2014年第二輪巡視情況。省委各巡視組嚴肅指出了被巡視地區和單位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整改建議。發現問題的被巡視地區和單位,要在兩個月內,報送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的整改情況。
2014年10月至今年1月,省委巡視組對長治、臨汾2個市,清徐、保德等48個縣(市、區),太原師范學院、太原工業學院等9所高校及高職高專進行了巡視,發現了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落實“兩個責任”、權力設租尋租、國有資產流失、違規選人進人、基層組織建設、作風建設以及數字造假等多個方面的共性問題。同時,發現了一批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一把手以及其他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
省委巡視機構將對照問題清單,就報賬、交賬、轉賬、查賬、銷賬等實行“五賬掛號”,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對整改不力、工作不到位的,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將抓住典型、嚴肅問責。對巡視發現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將督促被巡視地區和單位從體制機制和監督管理上找原因、糾根源,在“六權治本”上下工夫,落實深化改革要求,從源頭上防治腐敗。
這次反饋,省委6個巡視組按照省委要求,嚴格工作流程,首先由省委巡視辦負責人、各巡視組組長分別向被巡視市、縣(市、區)和高校黨委主要負責人進行單獨反饋,嚴肅指出本地區、本單位存在的“四個著力”方面的問題,并將巡視中發現的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一并指出。
巡視反饋后,被巡視地區和單位要在兩個月內,通過省委巡視辦向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送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的整改情況,確保巡視成果得到更充分、有效的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