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縣級醫院不再以藥養醫
人口超30萬的縣須有一家二甲醫院
11月14日,新疆召開自治區推進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電視電話會議。據悉,2014年新疆有12個縣被列入國家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第二批試點縣,國家將給每個縣投入改革資金300萬元,率先推進綜合改革。同時,會議要求新疆凡30萬人口以上的縣,至少要有一所縣級公立醫院達到二級甲等醫院標準。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部署和2014年全國衛生計生工作會議精神,今年醫改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公立醫院改革。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部署,結合新疆實際的政策建議和改革方案,自治區衛生計生委在今年年初召開的2014年自治區衛生工作暨推進公立醫院改革會議上,將推進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作為今年新疆醫改工作的首要任務進行安排。
為有效破除“以藥養醫”,對今年被列入國家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第二批試點縣的12個縣,國家將給每縣投入改革資金300萬元,重點用于取消藥品加成,實行零差率銷售。由此減少的合理收入,各級財政投入分擔20%,調整醫療技術服務價格予以彌補占70%,醫院通過加強核算、節約成本分擔10%。因此,列入國家試點的12個縣將全面推進綜合改革。其余38個自治區試點縣(2013年18個縣列入試點;2014年新增試點20個縣),今年可以結合實際選擇性地重點推進或完成改革任務,2015年按國家統一部署全面推進綜合改革。預計到2015年,縣級公立醫院以藥補醫機制將得到根本扭轉。
會議要求,每個縣(市)要辦好1-2所縣級公立醫院,每縣至少有1所醫院達到二級醫院水平,30萬人口以上的縣至少有1所縣級公立醫院達到二級甲等醫院標準。還需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選擇診查費、護理費等原收費標準明顯偏低的服務項目率先進行調整試點,鼓勵醫院通過提供優質服務獲得合理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