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報訊(記者徐陽通訊員尹新星報道)嫖客林棟(化名)不夠厚道,只想白占便宜的他,竟趁李敏(化名)熟睡之際,從對方的挎包里拿走嫖金閃了人。但讓他沒想到的是,他遇到的是一個法律知識匱乏的“辣妹子”——當發現自己的“勞務所得”被林棟給偷走后,李敏怒而報警。結果,她卻因涉嫌賣淫嫖娼,和林棟一起被關進了拘留所。
為賺錢 女子網上尋“兼職”
11月28日,烏市公安局天山區分局西河街派出所辦案民警崔冬冬向新疆都市報記者介紹了這起荒誕的“涉黃”案件。
違法行為人李敏今年19歲,在今年8月,她獨自離開河南老家來到烏市務工。案發前,她在小西門成功廣場里的一家服裝店打工,每月工資約2500元。另一違法行為人林棟今年27歲,烏市人,經營著一家小小的通訊器材店。兩人都沒有違法犯罪的前科記錄。
11月中旬,因手中缺錢,李敏決定找份“兼職”干一干。
經朋友介紹,李敏在手機上下載了聊天軟件“陌陌”。申請注冊一個號碼后,她將自己的照片設置成頭像,期待著那個能“雇”自己做“兼職”的人盡早出現。
11月16日,同樣是“陌陌”用戶的林棟主動找李敏聊起了天,兩人互加好友后,天南地北,無所不聊。
得知李敏急需用錢,要找份“兼職”時,林棟表示,自己可以幫助對方,但對方要付出代價。
“我要付出什么代價?”李敏追問。“陪我睡一夜。”林棟答道。
林棟直白的回答并沒有使李敏感到厭惡,相反,她還為這么順利就謀到一份足以勝任的“兼職”興奮不已,她痛快地答應了。
一路砍價 兩人敲定“報酬”
在之后的聊天過程里,林棟和李敏敲定了見面時間和地點,但并沒有商議“陪睡一夜要給多少錢”。
11月18日18時許,在小西門成功廣場見面后,林棟和李敏一邊往中山路附近的一家快捷酒店走,一邊商議起價錢來。
一聽李敏張口就要3000元,林棟嚇壞了,他一再明確表示,這個價格太高,自己接受不了。見林棟無法接受自己定的價格,李敏并沒有立即翻臉走人,因為她已經做好了被砍價的心理準備……經過一路的討價還價,兩人在走進快捷酒店的那一刻談定了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價格——“1000元,陪睡一夜”。
價錢談妥后,兩人隨后開了房……
11月19日凌晨1時許,在給李敏支付“兼職報酬”時,林棟卻出爾反爾了,他以“身上現金不夠”為由,只愿向李敏支付900元錢。李敏倒表現得挺“大度”,把錢塞進挎包后,就又和林棟睡下了。
“嫖資”被偷 女子怒而報警
11月19日清晨7時許,李敏睡醒了,扭頭一看,發現此時林棟已經不在屋內了。再一翻看挎包,她立刻睡意全無——包內其余財物都在,唯獨那900元“兼職”賺來的錢不見了!一想到自己付出了卻沒有得到一分錢報酬,她就窩火,隨后急忙撥打了報警電話。
在給李敏做筆錄的過程中,辦案民警也在留意對方的神情和語氣。“她看上去很郁悶,言辭之中,讓我覺得她不僅單純,而且法律意識也很淡漠,她報警的目的很簡單,就是希望我們把偷了她錢的人抓回來,幫她要回她的‘勞務所得’,絲毫都沒有意識到,她的行為其實也已經違法了。”辦案民警無奈地說。
根據李敏提供的信息,辦案民警聯系到了林棟。
11月19日中午,林棟被警方口頭傳喚到派出所接受調查。他一臉淡定地敘述完案情經過(和李敏所述接近),一個小時后,當聽到警方的處理決定時,他開始向辦案民警極力哀求道:“能不能放了我,給我一次機會,別拘留我……”
因涉嫌賣淫嫖娼,李敏和林棟被警方分別給予了行政拘留10天和15天的處理,900元嫖資也被警方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