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記者從新疆人民檢察院召開的查辦和預防發生在基層基礎工作領域職務犯罪專項工作會議上獲悉,2015年將集中開展“滅蠅”專項行動。會議對從2015年3月開始,全疆檢察機關集中開展為期一年的查辦和預防基層職務犯罪專項工作進行安排部署,要求以“零容忍”的態度懲治基層腐敗。
“村官”職務犯罪、支農惠農財政補貼中的腐敗案件等“蒼蠅式”的腐敗案件直接侵害各族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影響了黨的各項政策的落實,損害了基層發展的基礎,在群眾中造成了惡劣影響。據了解,全疆各級檢察機關查辦的職務犯罪案件中,基層基礎工作領域案件占相當大的比重,僅2014年就查辦了468人,占立案總數的59.5%,同比上升12.7%。涉案人員涉及基層機關、事業單位、鄉鎮站所、村級兩委,其中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61人、其他鄉村干部75人;涉案領域涉及惠農資金管理、征地拆遷和保障性住房、教育、就業、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專項款物管理等。
為進一步嚴肅查處基層基礎工作領域的職務犯罪,新疆人民檢察院決定,集中開展查辦和預防發生在基層基礎工作領域的職務犯罪專項工作,并專門印發了《全疆檢察機關開展查辦和預防發生在基層基礎工作領域的職務犯罪專項工作實施方案》,指導全疆檢察機關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新疆人民檢察院指出,全疆檢察機關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嚴肅查處縣鄉機關、事業單位、鄉鎮站所、村級兩委等基層組織人員利用職務之便貪污、挪用、受賄、私分國有資產以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職務犯罪案件。重點查辦“村官”特別是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職務犯罪案件,良種補貼、農機具購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家電下鄉資金等支農惠農財政補貼中的腐敗案件,農村改水、危房改造、道路交通等基層基礎設施建設中的腐敗案件,農村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領域的腐敗案件,退耕還林還草等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腐敗案件。(賀紅艷何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