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送審稿)征求意見
5月擬設民族團結進步節放假一天
近日,《自治區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送審稿)》(以下簡稱《送審稿》)在自治區法制辦網站公開發布并征求各界意見,《送審稿》提出在每年5月設立一天為民族團結進步節,各族干部群眾放假一天,各級政府和各單位應組織開展有利于民族團結的節日活動。
如上述內容最終被采納并通過自治區人大立法,那么將是新疆首次為民族團結設立節日,這樣每年5月在新疆會出現兩個法定節日——民族團結進步節和五一國際勞動節。
為民族團結進步設定節日、宣傳月在我國其他省區已有先例,如今年3月貴州省制定的全國首部民族團結進步地方性法規《貴州省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將每年10月定為全省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活動月;西藏人大常委會批準的《拉薩市民族團結進步條例》將9月17日定為民族團結進步節;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將每年9月定為民族團結進步月,每年9月12日定為民族團結日等。
不過,和以上“設節不放假”的做法相比,我區《送審稿》將“各族干部群眾放假一天”寫入文中,希望通過放假讓這一節日更多融入老百姓日常生活,充實和加深各族群眾對節日的認同,同時也便于各單位利用節日一天的時間集中開展民族團結活動。
今年3月,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批準通過的《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促進民族團結條例》,將5月20日設立為民族團結進步節。
據了解,我區醞釀《自治區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已有多年。去年12月,自治區黨委八屆八次全委(擴大)會議提出加快制定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不久前公布的自治區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工作計劃中,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被列入調研論證項目,距正式出臺為時不遠。
此次《送審稿》征求意見截至4月10日,請通過以下方式提出意見:
一、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fzb8730@sina.com;
二、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烏市中山路479號自治區人民政府法制辦(郵政編碼:830041),并請在信封上注明“政府立法征求意見”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