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月1日起,烏魯木齊新的超計劃用水加價標準將開始執行,非居民生活用水單位超出計劃定額的部分用水,加價標準將由現在的1元/立方米,調整為2元/立方米,試用期一年。這是記者從市節水辦了解到的。
非居民生活用水是指特殊行業用水、基建用水、綠化用水、工業用水、商業用水等除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以外的所有用水單位。目前,市節水辦主管的非居民生活用水單位約有2000戶,每年,市節水辦會根據各單位人口、使用用途等內容,合理制定各單位的計劃用水定額。
同時實行非居民生活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超出定額和計劃用水量10%,按2元每立方米收取,超出10%~20%以內,按4元每立方米收取,超出20%~30%以內,按6元每立方米收取,超出30%以上,按10元每立方米收取。
對于連續三個月超出計劃定額用水的單位,市節水辦將進行實地調查,了解詳情。
“原有的超計劃用水加價標準制定于1989年,已實行20多年,為提高非居民生活用水單位的節水意識,按計劃用水,所以決定用價格杠桿調節,將加價部分價格提高至2元?!笔泄澦k綜合業務科科長紀鴻哲說。目前,大部分用水單位,均能在計劃內用水,但也存在少部分用水單位超計劃用水。
據悉,去年12月,我市對非居民生活用水水價進行了調整,按照六類水價分類分別調整為,工業用水2.70元/立方米;商業、服務業用水4.44元/立方米;綠化、環衛、消防用水1.66元/立方米;基建用水6.63元/立方米;特殊用水16.86元/立方米。綜合供水價格2.34元/立方米。(記者劉艷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