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陳全國在12月31日召開的西藏自治區經濟工作會上明確提出:“寧可經濟發展慢一點,也絕不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切實保護好雪域高原的一草一木、山山水水,保護好 ‘世界上最后一方凈土’”。
西藏自治區主要通過四項措施確保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雙贏:一是嚴格建設項目準入,堅持所有建設項目嚴把生態環境關、產業政策關、資源消耗關,嚴禁搞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三高”項目進入西藏,嚴禁破壞生態環境的企業向西藏轉移。二是從嚴控制礦產資源開發,堅持“生態保護第一、尊重群眾意愿”的原則,實行礦產開發由自治區人民政府“一支筆”審批制度和環境保護“一票否決”制度。三是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建設規劃,制定實施2013至2030年西藏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建設規劃,啟動“兩江四河”造林綠化工程,完成植樹造林100萬畝以上;加大江河源頭區、草地、濕地、天然林及生物多樣性保護力度,健全草原生態獎勵、補償政策,提高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標準,完善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環境恢復責任機制,加強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區建設管理,擴大自然保護區面積。四是強化生態環境保護督查,嚴格落實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辦法、環境保護考核辦法,加強環境影響評價和監管,加強對重點礦山、重點企業、重點項目施工現場的督促檢查,嚴禁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發生,確保全區主要江河、湖泊水質保持優良,城鎮空氣質量優良率保持在95%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在國家核定范圍內。
到2013年,西藏經濟保持快速高質量增長,連續第21年保持兩位數增長,預計全年地區生產總值802億元,同比增長12.5%。同時,生態環境保持良好也成為2013年西藏經濟發展的一大亮點。2013年,西藏自治區堅持把保護環境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底線、紅線、高壓線,力爭實現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雙贏。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陳全國在西藏自治區經濟工作會上的講話中說:“2013年,西藏自治區投入生態安全屏障建設資金48.2億元,兌現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和森林生態效益補償金28.3億元,造林綠化104萬畝;嚴格環境準入,出臺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辦法、環境保護考核辦法,設立環境保護獎勵資金7400萬元,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在國家核定范圍內,全區江河湖泊水質和空氣質量保持優良。”
(記者 達窮 華旦尼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