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日)下午,記者從杭州市交通局獲悉,根據市政府的有關決定,市交通運管部門將即時實施客運出租汽車臨時補貼發放工作,以確保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穩定發展。
本次出租汽車臨時補貼的對象為杭州市區實際營運服務的出租汽車司機,不含蕭山區、余杭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補貼標準為每輛車每載客營運1次補貼1元,補貼時間為2011年8月1日至杭州市市區客運出租汽車運價調整日止,補貼的發放方式為根據GPS記錄的營運數據,于次月的5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在杭州市道路運輸管理局網站公布,并經出租汽車經營者核對無誤后發放,發放方式同出租汽車燃油補貼。
為確保臨時補貼政策順利實施,杭州市交通運管部門要求出租汽車經營者必須發放到實際從事出租汽車服務的一線司機手中,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對于補貼資金沒有按規定落實的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者,有關部門將給予通報批評,直至停辦該經營者的相關手續,各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者和司機必須確保GPS系統的正常運作,市交通運管部門設立了咨詢投訴電話:96520 85463255。
同時,杭州市交通運管部門同時要求蕭山區、余杭區、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參照市區客運出租汽車臨時補貼政策執行。
來源:浙江在線 編輯:張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