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認為:現在的高溫費發放并無強制約束力
每年夏季,最值得期待的福利就是高溫費了。如今,八月已經接近尾聲了,不少網友反映這筆“福利費”還沒有到位,而更有網友爆料稱,自己的單位不但沒有因為“高溫”發錢,反而扣了錢。
網友小林是杭州一家私營企業企劃部的員工,大部分工作時間都在室內,所以雖然對高溫費很期待,但他們也從沒奢望能享受到公司這筆“福利”。
8月上旬,小林和同事拿到了7月份的工資條,上面除了常見的工資、獎金外,一個扣款數字“-50”很刺眼,也讓小林和同事大為不解,再看項目,顯示為“降溫費”。
不僅沒有發高溫費,相反還扣了員工50元作為“降溫費”。對此,小林所在公司相關負責人解釋說,高溫季節,小林所在的部門空調開得太低,公司以此為戒,該部門每個人都扣50元。
根據小林提供的照片,他們部門空調溫度設定為16℃,室內溫度顯示的是24℃。而記者了解到,根據相關規定,夏季商場、超市等公共場所的空調溫度不得低于26℃。
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律師錢梁擅長于勞務維權,并且對高溫費也有自己的研究。在他看來,小林所在公司的做法,雖然僅是公司內部的一種管理方式,但未必是壞事。“企業對于員工將空調打得過低的行為,進行扣錢處罰,初衷可能更多的是從經濟利益考慮,但從另一方面,這也是對節能減排的支持。”
而在錢梁看來,現在的高溫費有點像“雞肋”,因為不具有強制約束力。“目前有關高溫費的政策和要求都只是一個指導性的文件,并不具有強制約束力,存在彈性,企業就具有自主性。”錢梁還特別強調,高溫費并非僅針對室外工作,室內工作也可以享受。
沒有強制力,就可以不發?錢梁律師的回答是:也不一定!“高溫費雖然在法律上暫時不具強制力,但在浙江地區的實踐中,往往能獲得仲裁支持。實踐中已經有多個仲裁裁決支持勞動者的高溫補貼請求。”錢梁說。
針對高溫費發放問題,錢梁建議,如果符合發放高溫費相關規定,但勞動者如果發現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發放清涼飲料費的,可以撥打電話12333,86612333咨詢具體政策或者投訴維權。(記者李陽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