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力社保局、財政局等部門,昨天公布《關于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范圍試點政策的實施意見》,并上溯至2012年1月1日起執行。在把失業保險基金用到促進就業、預防失業的基礎上,首次將“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列入經費列支范圍。在杭州穩定就業、繳“五險”的新杭州人均可受益于這一政策,享受最高30萬元的貸款幫扶。
小額擔保貸款是政府為扶持微小型創業,給予一定貼息的政策。一般創業項目最高可貸20萬元,科技、文創類項目可貸30萬元。
杭州原有的政策規定,對用人單位招用畢業2年以內的本地生源普通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的,給予用人單位1000元/人的社保補貼。
新政策增加了一條——自2012年起,小微型企業新招用符合補貼條件的大學生,可以按企業為其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給予1年的社保補貼。這樣算來每人至少可以補貼五六千元。
但同時符合兩項補貼條件的用人單位,只能選擇其中一項享受。
另外還有項新補貼——持《杭州市失業證》的人員和畢業2年以內的本地生源普通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的,在營業證照有效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的,可以一次性拿到1000元的自主創業社會保險補貼。
為鼓勵用人單位不裁員、不減員,杭州將繼續使用失業保險基金,對穩定就業單位給予社保補貼。
但新政策給“穩定就業單位”增加了兩道門檻:一是要“符合產業轉型升級方向”;二是限定為“1000人以下”。這樣一來,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員工千人以上的單位,都被排除在外。
一定要注意:符合穩定就業單位條件的單位,必須在次年9月30日前(2013年放寬到11月底前)向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市或區就業管理服務機構提出申請。過期就不能申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