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 “巴比”的到來,其實為國人提供了一個鮮活的樣本:有效的社會激勵制度、商業化運作模式,如何推動現代慈善事業的可持續發展,這才是最值得研究的。當前國內慈善水平,其實有點像內地股市的早年歲月,才一百多只股票,投資標的、市場容量都很有限。一旦大資金入場,不僅不會帶來市場的繁榮,反而可能是鬧股災的時候。因此,即便這次國內企業家們一呼百應,響應 “巴比”倡議,那么之后,那些數額巨大的善款該由誰托管,如何運作、監管,又生出了另外一個難題和尷尬。
但是我們注意到,國內輿論在探討中美慈善差異這個話題時,往往習慣于對比兩國文化,將其歸結于西方傳統文化的力量,而華人“不露財” “錢財留后代”的傳統文化習性,如費孝通先生在 《鄉土中國》中所說 “圈子意識”的局限性,導致了中國人慈善意識的淡漠。若如此,又如何解釋同為華人圈子,香港人卻被譽為 “世界上最慷慨的慈善人口之一”,每年港人捐贈善款高達100億港元呢?這種結論顯然站不住腳。
“巴比”到來,最重要的價值,應該是讓國人更加客觀地認識到自身的慈善水平,而非盲目地攀比和自卑。不要忘記,美國的現代慈善事業經過200多年的漫長發展歷程,才有了今天的局面,而中國現代慈善,從上世紀90年代起步至今,不過才短短十數年的歷史;不要忘記,即便是西方老牌發達國家,也曾經歷過經濟發展與道德滑坡的陣痛。亞當?斯密正是目睹英國產業革命之后迅速富裕起來的英國商人階層道德日益腐敗的現狀,才會將 《道德情操論》作為畢生的思想追索。具體到我們,改革開放30年,誕生了“中國速度” “中國奇跡”,但也出現了一些不法商業行為。今天社會公眾對于富人慈善的期待,其實更多的是源自對于這個群體的道德質疑。但正如一位經濟學家所提醒的,難道比爾?蓋茨和巴菲特真的比我們的企業家更有道德良心嗎?揮舞道德之劍,是最不需要經過大腦、最最簡單的事情。總是把企業家和富人們綁在道德恥辱柱上,其實根本無助于慈善事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