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國全國稅收收入實現穩定增長,完成77390億元,增幅為22.64%,而中央政府對去年經濟增長的預測約在10%左右,這意味著財稅收入的增長速度是經濟增長的兩倍。
伴隨著財稅收入的迅猛增長,中央財政的實力在不斷增強,而地方債務問題、“土地財政”問題也同時浮出水面。于是,對現階段實行的財稅制度進行改革的呼聲日漸強烈。
去年,財政部部長謝旭人曾在《求是》撰文指出,要“在保持分稅制財政體制框架基本穩定的前提下,進一步健全中央和地方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財政體制,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和城鄉統籌發展”。
這意味著,“中央政府已經意識到財稅體制必須調整,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牽涉到中央與地方之間財權、事權改革的問題。”上海市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周振華對《中國經濟周刊》表示。
謝旭人指出,合理界定中央與地方的事權和支出責任,并逐步通過法律形式予以明確,力爭首先在義務教育、公共衛生、公共安全、社會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劃清中央與地方的支出責任。
中央與地方分配關系的財稅體制改革或將被進一步深化,那么已實施16年之久的分稅制,是否也會有影響?
項懷誠認為
地方債務增長與分稅制無關
地方債務猛增與分稅制改革,有關系嗎?
面對這樣的質疑,財政部原部長項懷誠明確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地方債務增長不是由分稅制改革造成的。”
分稅制改革至今已經16年有余,成為建國之后推行最久的一套財稅體制。但近年來也有不少學者指出分稅制改革推行至今,實質上強化了中央財政,弱化了地方財政,而地方融資平臺、土地財政等諸多現實棘手的問題均是分稅制改革的后遺癥。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則表示了不同看法,他認為,我國省級以下并沒有真正進入分稅制狀態,仍然集中于五花八門、討價還價的分成制和包干制。因此地方政府職能不到位、土地財政等問題不能把板子打在分稅制改革上。
1月初,作為該項改革設計參與者和見證者的項懷誠在上海明確表示:“1994年開始的財稅改革到今天已經有16年了,這16年財稅改革總體上來說是很成功的,其中一個標志就是財政的收入從改革開始的時候大概是4000億元到去年估計8萬億元(實際77390億元)。”
據介紹,上個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央財政陷入嚴重危機,甚至出現中央先向地方借錢發工資后賴賬不還的窘境。
項懷誠回憶說,當時有人稱之為“懸崖邊上的中央財政”。1994年的中國改革財稅體制并實行分稅制“拯救”了中央財政,將稅種統一劃分為中央稅、地方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兩套稅收管理制度,并分設中央與地方兩套稅收機構分別征管。
項懷誠曾在《親歷分稅制改革》一文中回憶,當時負責財稅改革工作的國務院副總理朱镕基同志親自帶隊,用了兩個多月的時間,帶領相關部門的同志,先后走了13個省,面對面地算賬,深入細致地做思想工作。曾有媒體報道稱,朱镕基曾半開玩笑地說過,自己那段日子是東奔西走,南征北戰,苦口婆心,有時忍氣吞聲,有時軟硬兼施。
項懷誠向記者透露,他曾參與了多省市的分稅制“談判”,他坦言,在這16年過程中間,經濟快速發展,財政收錢不是它本身的目的,而是為了收入再分配,為了保證一個國家的發展,這16年中國財政在它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圍內支持了中國經濟的發展。
財政轉移支付將加強
不過,也有經濟學者認為,分稅制本質上是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討價還價的產物,在改革之前,中央財政拿得少支得多,而在分稅制改革之后,雖然中央財政通過轉移支付返還了地方,但地方政府所要承擔的公共建設和服務的“事權”明顯大于財權的局面伴隨著改革的深化而不斷凸顯。
因此,財政部部長謝旭人針對“十二五”期間財稅改革撰文指出,要在合理界定事權基礎上,按照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要求,進一步理順各級政府間財政分配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