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津美治郎:殘殺東北軍民的劊子手
梅津美治郎,日本陸軍上將。1911年從陸軍大學畢業后,歷任日本駐德國、丹麥使館武官,參謀本部總務部長等職。
1934年3月至1935年8月,他被任命為日本駐天津的駐屯軍司令官。他迫使國民黨政府同他簽訂了有損中國主權的《何梅協定》,攫取了河北和平津地區的大部主權。
1939年至1944年6月,擔任關東軍司令官的梅津美治郎在中國東北實行殘酷的殖民統治,加緊對東北的經濟掠奪與控制,對東北抗日聯軍實行“大討伐”,給東北地區軍民帶來深重的災難。
1948年11月12日,他被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處無期徒刑,1949年病死。
東鄉茂德:瘋狂擴張的策劃者
東鄉茂德,1912年進入日本外務省,歷任歐美局局長、歐亞局局長、駐德大使、駐蘇大使等職。
1939年5月至9月,專門負責處理“諾門坎事件”,與蘇聯達成停戰協定。1941年10月至1942年9月,任東條英機內閣的外務大臣兼拓務大臣,參加太平洋戰爭的籌劃和準備。太平洋戰爭爆發后,他曾與其他閣僚合作指導太平洋戰爭及對華戰爭。
1948年11月12日,他被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處有期徒刑20年。1950年7月,于服刑期間病死于駐日美軍陸軍醫院。
(來源:新華網 編輯:柳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