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幫助貧困大學生
全國政協委員、德力西集團董事局主席胡成中
據國家教育部的統計,截至2005年8月,全國有貧困大學生405萬人。這還不包括民辦學校、獨立學院、分校以及高職高專,估計總數超過500萬人。在一些中西部高校,貧困生總數超過30%,特困生超過10%!許多貧困大學生的月生活費在150元以下,有些連早飯都吃不起,營養狀況令人堪憂。
面對這種狀況,國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從2005年起,中央政府每年出資10億元設立"國家助學獎學金",每年幫助近60萬大學生。與此同時,各高校采取多種渠道幫助貧困大學生,包括助學貸款、困難補助、減免緩交學費、勤工助學、獎學金等。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緩和了貧困大學生的窘境,但對于500萬貧困生的龐大群體,僅僅靠國家和高校自身的力量,遠遠不能解決問題。
貧困大學生主要來源于老、少、邊、窮地區和城市的貧困家庭,生活上的壓力極大地影響了他們在校的正常學習,使他們的學習成績難以和其他同學相比;而經濟上的拮據也影響了他們通過多種途徑提高其綜合素質。于是這些大學生在就業時又面臨比一般學生更多的困難。這種因家庭貧困而影響子女正常成長的現象是社會不公平的重要表現之一,對于構建和諧社會是一個巨大的挑戰,必須引起全社會足夠的重視。為此我建議:
第一,動員社會力量幫助高校貧困生順利完成學業,建立幫困助學的長效機制。隨著我們國家經濟的發展,有越來越多的人富裕起來,也有越來越多的企業在發展壯大。但這些個人或企業的公益心、慈善心需要政府的引導,相應的活動也需要政府的組織。目前對貧困大學生的分散、臨時捐款活動雖然不少,但由于經常性的規范渠道沒有建立起來,不能解決持續性問題。建議中央和地方政府進行統一的規劃,建立幫助貧困大學生的系統性網絡和長效機制。
第二,引導企業和個人在高校設立專門面向貧困生的獎學金或助學金。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避免經濟條件好的學生的競爭,使扶貧幫困更有針對性。
第三,在稅收政策上鼓勵企業和個人對高校貧困生的捐助。建議由政府有關部門牽頭,成立大學生濟困基金。對于企業捐助者,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例如50%)在稅前列支;對于個人捐助者,可以根據其捐助的數額,按照一定的比例(比如50%)免除其相應的個人所得稅。
第四,引導企業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專門提供給大學三年級以上和研究生二年級以上貧困學生實習,適當提高實習補貼。對于這方面做得好的企業給予獎勵和大力表彰。
第五,加快專門針對貧困大學生的立法進程。例如,目前各個高校對設立助學金、獎學金的規定千差萬別,有意設獎者很難弄清楚。因此,國家應制定專門的法律法規予以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