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媒體11月22日報道,近日,日本防衛省擬修改相關方針,允許自衛官在海外陸上護僑時,使用隨身攜帶的武器。此外,防衛省認為陸上運送的危險性與飛機、船舶運送不同,擬放寬攜帶武器限制,讓自衛隊根據情況選擇“適當而且必要”的武器。
報道稱,最近,國會通過了《自衛隊法》修正案。當出現緊急狀況時,自衛隊可以在海外使用軍用車輛陸上護僑。
防衛省認為陸上運送的危險性與飛機、船舶不同,打算放寬限制,讓自衛官根據情況選擇使用隨身武器。
此外,防衛省正在與執政黨協調,推動內閣調整1999年確定的僅限于手槍、機關槍等小型武器的規定,不事先設定武器種類,讓自衛隊根據情況選擇“必要而且適當”的武器。
(來源:中國日報網 信蓮 編輯:劉世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