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運動員招考流程有待細化
在高水平運動員招生中,浙江財大不是第一所遭遇質疑的高校。2012年5月,本報報道了四川大學擬錄取的部分高水平運動員資格存疑的情況,該校197名擬錄取考生中,87人無法在查詢系統中查到信息。
該校體育學院院長此前接受采訪時坦言,學校沒有通過查詢系統進行查驗。對此,四川省體育局工作人員則疑惑:上網查詢運動員等級證書的真偽是很簡單的事,高校為什么沒有進行進一步查證呢?
徐奇偉告訴記者,對于高校招生部門而言,查詢系統只是一個輔助工具,“目前沒有規定必須使用。對于擬錄取的考生,我們會進行公示,公眾可以進行監督。”
而另一個事實是,查詢系統的確遺漏了部分運動員信息,有的信息也存在錯誤。
徐奇偉透露,今年該校高水平運動員招考中,一名考生的運動員等級證書為2009年6月獲得。而查詢系統只能查到2009年7月之后的運動員信息。
“后來,有關部門為她出具了證明,證明的落款時間是2013年7月2日。”他承認,此間,確實也有其他考生對擬錄取名單提出質疑。
盡管最終證明該考生具備運動員等級資質,但出具證明的日期已超過第一關報名初審4個月有余了。一些考生認為,這種“事后證明”的措施并不完善。
記者注意到,一些地方教育部門已在細化類似招考的流程。今年3月,天津市體育局訓練競賽處發布《2013天津體育特長生高考加分審核工作通知》,明確規定“必須登錄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綜合查詢系統對體育特長生運動等級(2009年7月1日以后審批)進行審核”,“系統中沒有錄入、信息不符的特長生將不予審核”。
“審核信息一律以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綜合查詢系統為準,原則上除《登記表》外任何紙質核發證明均無效。”《通知》強調。
顯然,這份《通知》無疑對體育行政部門的信息錄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李圣鑫看來,網友舉報等級證書存在瑕疵的背后,也涉及到體育行政部門的問題。“比賽結束后,體育行政部門應該按照規定的程序,嚴格審批、發放證書。”他舉例。
他表示,目前,二級運動員大多只在省級體育局網站公示,缺少統一、完善的信息公示平臺,且運動員數據庫建立較為滯后,信息并不完整。
“這樣的話,運動員等級審批工作可能‘一收就死,一放就亂’。”李圣鑫擔憂,隨著部分運動員等級的審批權下放到了地市級,由于缺乏統一、嚴格的問責機制,證書的審批、發放及公示等程序容易出問題。
7月24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科研宣傳處有關負責人解答了記者對浙江財大上述擬錄取考生的質疑。該負責人表示,經核實,未發現該校招考存在違規行為。
這位負責人坦言,對于教育部門而言,只要考生運動員等級信息能在查詢系統中查到,即基本可視為有效,“至于超過規定審批期限、比賽信息不符的問題,建議媒體詢問體育行政部門。”
“如果公示的運動員等級信息出現錯誤,的確會讓別人起疑心。”采訪中,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人士表示,“實際上,運動員等級證書發放有時確實存在問題。你不能說今年的比賽,過幾年才發證書。”
來源:中國青年報(記者 盧義杰 實習生 完顏文豪) 編輯: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