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環球在線消息:12月30日,記者從遼寧省政府了解到,于9月25日經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將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遼寧省有8個自治縣,其中有6個滿族自治縣,2個蒙古族自治縣?!秾嵤┺k法》共34條,涉及政治、經濟、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各個方面,其中有14條是關于促進經濟發展方面的規定,這也是這部地方性法規表現出來的一個鮮明特點?!秾嵤┺k法》在對遼寧省、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幫助和扶持自治縣基礎設施建設、財政和資金投入與傾斜、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土地、林業、礦產、水、旅游等資源開發及生態保護與補償等方面的職責和義務作了規定。同時,對稅收減免、非公有制經濟、民族貿易、扶貧開發、對口支援等促進民族自治地方經濟發展的職責和義務也作了規定。
《實施辦法》的另一個特點是,將多年來特別是近年來遼寧省出臺的扶持自治縣經濟發展的行之有效的一些優惠性政策納入到地方性法規的范疇,把它固定下來,在較長時期發揮作用?!秾嵤┺k法》在支持自治縣發展方面,有一些規定與以往的政策措施相比都有很大突破。
《實施辦法》同時還對保障自治縣行使自治權、推動自治縣社會事業發展、促進自治縣可持續發展等進行了較為詳細的規定。
(中國日報遼寧記者站 劉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