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分享的“倍增”
除了實現收入倍增,還應解決收入分配差距較大問題,實現共同富裕
十八大報告除了明確兩個“倍增”的發展目標,還特別強調“著力解決收入分配差距較大問題,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朝著共同富裕方向穩步前進。”
解決收入分配差距較大問題、實現共同富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必要條件之一。
“國家公務員的工資標準是一準兒水漲船高的,可我們這些在企業,特別是在民營企業工作的人,掙多掙少老板說了算,怎么能保障收入到時候是‘倍增’而不是‘被增’呢?”由于一年來公司業務老是在縮水,在河南信陽工作的齊思林對收入倍增心里沒底。
十八大代表、清華大學教授胡鞍鋼說:“實現共同富裕,意味著無論是城市居民還是鄉村居民,無論是生活在東部沿海地區還是生活在西部內陸省份,無論是工人還是農民,都能過上相對富裕的生活,都能獲得質量相對高的公共服務,都能公平分享發展的成果。”
“這涉及到未來國家收入分配政策體系調整的方方面面。”劉尚希說,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都大有文章可做:在提高工資收入方面,可以提高企業的最低收入標準,提升在職職工的生存“保障線”,同時鼓勵企業對其員工加強技能培訓,以此提高勞動生產率,實現企業創富、職工加薪;對于未就業人員,國家要加強他們的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教育,提高他們獲得更高勞動報酬的機會;對于低收入群體和農民,國家要在財力允許的范圍內,增加補貼力度;對于民營企業,要繼續實行結構性減稅政策;此外,國家可以繼續提高轉移支付力度,完善基本保障制度,讓老百姓少為未來掏錢,就等于增加了他們即期的可支配收入。
提高居民特別是中低收入居民的收入,也只是實現共同富裕的一個方面。“貧富差距指的是財富差距,由收入差距、財產差距和消費差距構成。實現共同富裕,關鍵是縮小財產差距。”劉尚希說。
“比如,在推進農村城鎮化的過程中,農民的土地在房地產商手中成百上千倍地增值,但農民自身獲益有限。”劉尚希說,這種財產差距是一種“起點”上的不均等不公正,必須依靠制度完善、改革推進,才能盡快消除。
十八大代表、山西省財政廳廳長鄭建國認為,收入倍增靠經濟發展來實現;而更公平、共同富裕,則需要通過進一步深化改革來實現。為此,必須調整財政、稅收、社保三大政策,充分發揮其對收入再分配的調節作用。
“收入分配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需要政府的勇氣和人民的支持。”他說。(記者 曲哲涵)
實習編輯:孫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