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秋節、國慶節假期安排為:中秋節9月22日至24日放假3天,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 星期六)、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均為上班時間。
專家表示,帶薪年假、婚假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休息權利,職工何時休年假、婚假是自主決定的,員工的帶薪年假、婚假能否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一起連休,在法律上并無明確限定。
當今年的中秋節撞上了國慶節,于是就出現了“史上最折騰假期”、“史上最零碎假期”等熱詞,9月18日至10月15日,工作日和休息日被“分割”成8個部分。于是一些聰明的“上班族”為了盡享長假,開始“整合”假期,甚至有的人將年假和婚假與中秋、國慶兩個假期連在一起,于是可以“史無前例”地歇上一個月的時間。
為嘛能歇半個月?
中秋3天+年假6天+國慶7天
很多上班族“化整為零”合并假期最普遍的做法是,在9月25至30日動用年假或調休,把3天中秋假和7天國慶假連起來,休一個16天的超長假。
為嘛能歇一個月?
中秋3天+年假、婚假17天+國慶7天
今年10月10日是史上最“十全十美”的日子,于是有網友決定在那天結婚,如果從9月18日開始,自己把年假和婚假連上中秋、國慶兩個假期,可以到10月19日再上班,享受一個月的最長假期。
人力資源專家:三假連休合法 但應公私兼顧
記者在天涯網等論壇上看到,這幾天討論如何充分利用這個“史上最折騰假期”的帖子比比皆是。不少網友打算“兩假連休”,即年假加法定假期;還有個別新婚小夫妻打算“三假連休”,即婚假、年假加法定假期,過一個名副其實的“蜜月”。
“三假連休”到底合不合法?對此,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員工的帶薪年假、婚假能否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一起連休,在法律上并無明確限定。但是,他們并不鼓勵職工這樣的行為。因為,勞資雙方要充分考慮對方的處境,這樣才能夠持續發展。
按照《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規定,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就可享受帶薪年休假。因為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如果把長假和年假、婚假連起來休,算是打了一個“擦邊球”,員工按規定休假無可厚非。但《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5條規定:“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對于假期連休的問題,最好由雙方協商而定,兼顧公私利益。”
來源:每日新報 編輯:楊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