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光權
8月23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初審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圍繞社會關注的醉駕入刑、欠薪治罪等熱點問題,全國人大法律委委員、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周光權回答了本報記者對草案的14個追問。
修正案修改的幅度不小,為何不對整個刑法來次大修
追問1:修正案(八)草案多達46條,首次對刑法總則進行修改,修改量為前幾次修正案的總和,如此“大動干戈”何不干脆對刑法來次大修?
周光權:草案雖然對總則有改動,但也只是局部的,修改的部分不到總則的20%,這種改動不是推倒重來,也沒有達到1997年那種大規模修改的程度。
刑法總則里面包含犯罪和刑罰兩個內容。犯罪部分涉及犯罪的構成要件、共犯、犯罪未完成形態等一些很龐大的內容。但這次修改涉及犯罪部分的內容并不多,主要還是有關刑罰的內容,像緩刑、假釋等都屬于刑罰的具體適用問題,采取修正案的方式是可以的。
追問2:修正案(八)通過后,會不會重新公布刑法?因為修改的內容不少,適用時新舊條文對照起來會很麻煩。
周光權:這確實是一個需要考慮的問題。8個修正案,再加上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一個決定,對刑法內容的修改確實很多,如果不加以編纂,司法機關適用起來很不方便。立法討論的時候,有些專家、學者也提出過這個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也會考慮這個問題。不過有一定的工作難度,因為要把多次修改以后的刑法和1997年刑法編纂在一起,確保它的權威性,就需要有一個權威的版本,而這種編纂本身帶有立法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