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關注無煙立法的公益律師5日說,中國一些公共場所禁煙立法存在“幾乎沒有執法”、“執法過于溫和”和“虎頭蛇尾”的現象,就創造室內無煙環境而言,禁煙條例流于形式。
中國政府2003年簽署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并承諾在2011年1月9日前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在室內公共場所、工作場所防止公民接觸煙草煙霧。根據《公約》準則,室內公共場所必須做到100%無煙。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下屬北京東方公益法律援助律師事務所5日發布的一項調查報告稱,以存在禁煙條例的網吧為例,北京網吧吸煙現象總體比較嚴重,執法機關普遍“手軟”,導致禁煙條例喪失了強制力保障。
根據國務院《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32條規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利用明火照明或者發現吸煙不予制止的”應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處1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該所研究控煙立法的黃金榮律師說,去年8月-12月對北京六城區網吧進行的調查發現,盡管明令禁止,有的網吧甚至于公然賣香煙并擺設煙灰缸、打火機,并且少有網吧因吸煙而遭到罰款。
黃金榮說,執法機關的“手軟”已經成為北京公共場所禁煙目標實現的最大障礙之一。
根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最新統計,中國煙民已過3億,不吸煙的二手煙受害者約7.4億,中國每年約有120萬人死于煙草相關疾病,以癌癥、心血管疾病和呼吸道疾病為主。
目前中國還沒有全國性的全面無煙立法,在地方,銀川、廣州、上海和廣州四城市已出臺根據《公約》規定修繕后的無煙立法。
中國疾控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楊功煥說,無煙立法并不針對吸煙者的吸煙自由,目的是保護不吸煙者免受二手煙危害的權利。
來源:新華網(記者 許林貴) 編輯: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