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嚴”
還是“史上最難”
《辦法》向學術不端宣戰。局外人贊其“史上最嚴”,內行人卻連連道“難”,請問兩位老師,你們怎么看?
葛劍雄:《辦法》雖然出臺了,但怎么發現學位論文作假行為?靠基層報上來,根本沒人報。如果靠舉報,大量舉報都是匿名的,也不是都準確,那么匿名舉報是處理好還是不處理好?
胡翼青:《辦法》落實的關鍵在于如何取證,而不在于查實后如何懲罰。如果文章是代筆,在買賣論文時將知識產權一并賣掉,買賣雙方不說,很難查出來。
葛劍雄:《辦法》難執行,難在標準很難定,比如抄襲,到底什么程度算抄?如果學生把抄來的文章改頭換面,就很難發現。再一個,認定難。以復旦的學術規范委員會為例,因為找不到證據,有的事件調查一兩年都很難做出結論。還有很多領域的文章本身相似度就很大,判斷起來很困難。
胡翼青:再一個難在師生“連坐”。《辦法》規定,“未履行學術道德和學術規范教育、論文指導和審查把關等職責,其指導的學位論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學位授予單位可以給予警告、記過處分;情節嚴重的,可以降低崗位等級直至給予開除處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在抄襲論文這方面,導師“連坐”是應當的,說明這個老師沒有用心指導、不用功;但如果文章是私下找人代寫的,老師也很難發現,要老師“連坐”就有點過于機械。
葛劍雄:有的學院、學校會包庇學生,不配合,不提供證據。因為學生要畢業、就業,有的文章又會牽扯到老師、領導,這是很現實的問題,要考慮執行的難度。
胡翼青:如果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辦法》就會變成“紙老虎”。
葛劍雄:我們也有對打“蒼蠅”不打“老虎”的擔心。比如一篇涉嫌抄襲的文章涉及院長書記,署名是院長和學生合署,那么,如果學生一口咬定是自己干的,又沒有證據,就很難認定到底是誰的責任。
編輯點評:因為“嚴”,所以“難”。執行難是很多《辦法》甚至法律法規流于形式的根本原因,《辦法》要想落實好,還需要具體可行的操作措施,合理規范的執法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