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5日首次將保障農民財產權益寫進政府工作報告。專家們認為,這是中國保證農村地區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舉措之一。
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開幕會上,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點難點仍然在農村;必須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他說:“農村土地制度關乎農村的根本穩定,也關乎中國的長遠發展,其核心是要保障農民的財產權益,底線是嚴守1.8億畝耕地紅線?!?/p>
農民財產權益包括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是法律賦予農民的財產權利,也是農民權益的重要保障。
在中國現行土地制度下,農村土地屬于集體,農民承包土地經營權。但受歷史條件制約和相關制度不完善等因素影響,中國已有的承包地確權頒證工作尚不完善,如有的地方承包地塊、面積、合同、證書沒有落實到戶,多數地方存在承包地確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空間位置不明等問題。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區馬頭鎮黃店村村民沈少群家承包合同上有6.7畝耕地,但這些年,他實際種植加開墾出的土地超過十畝。因為沒有準確的確權登記證,他遲遲不敢把土地流轉出去,“我擔心自己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他說。
安徽省農委農村經營管理處副處長秦仲華表示,與過去土地流轉意愿不高相比,現在的趨勢是想拿土地的人更多。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確權不能先行,不僅難保證農民的流轉權益,而且也不利于土地作為生產要素在更廣闊的市場平臺得到充分配置。
國家發展改革委宏觀經濟院副院長馬曉河指出,當前,大量農民資產長期低效運行,并沒有為農民增收發揮有效作用。他說:“用好用活這些資產和資源,既是發展農業農村經濟的需要,也是保護農民和農村集體財產權利的要求?!?/p>
近年來,政府在保護農民財產權益上做了大量工作,去年召開的中共十八大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又提出,要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專家表示,建立新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不能單兵突進,必須與農村產權改革結合起來。他們進一步指出,其中,在農地制度改革中,關鍵是不斷擴大和積極保護農民的土地權利。而建立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可啟動農村沉睡資本,也可實現城市資金流向農村。
長期研究基層農村問題的安徽省知名社會學家王開玉指出,保障農民權益還要開展農村房屋確權頒證和明確集體資產權屬主體,同步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建立新型的股份經濟合作社或股份經濟合作聯社等,保證農民土地收益公平實現。
同時,可以探索在政策層面上放寬對農民財產發展權的限制,包括土地、宅基地抵押貸款等,把農民理論上的財產轉變為貨幣和資本形態的財富。在國家、集體和農民個人之間合理分配土地增值收益也是保障農民權益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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