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疑
罰金較低是因為不能適用反壟斷法
此案是中國首次對境外企業做出處罰,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反壟斷執法歷時較長,但罰金僅3.53億元,相對于歐美罰金較低,對此,國家發改委表示,美國、歐盟依據本國《反壟斷法》進行處罰,罰款基數是“涉案企業銷售額”;而中國依據《價格法》,罰款基數是“違法所得”。如果根據中國《反壟斷法》處罰,罰款基數也是這些企業的銷售額,罰款金額比現在要大得多。此外,涉案企業都有自首情節,不同程度從輕處罰了,因此罰款數額相對較少。
時建中解釋了不能使用反壟斷法的原因,他表示,這個案子最理想的就是使用反壟斷法,它的罰款基數是企業的營業額,比例可以高到10%,這樣一來罰款的數額會是現在的幾倍,但是這個案子很特殊,因為其壟斷行為發生在2001年到2006年這期間,而中國的反壟斷法是2007年出臺,2008年生效,法律不具有溯及既往效力,對于之前的是不能適用的。
影響
釋放加強反壟斷執法強烈信號
在反壟斷法實施不到5年的時間,中國便果斷出手,對6家國際大型企業開出3.53億元人民幣的巨額罰單,引發市場高度關注。此次反壟斷調查維護了中國企業的合法權益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為中國查處境外企業價格壟斷提供了執法先例,釋放了中國加強反壟斷執法的強烈信號。
此次反壟斷調查和處罰將有效提升中國彩電企業競爭力,促進行業發展并惠及消費者。據了解,通過反壟斷執法,涉案企業退回了TCL、創維、青島海爾等國內9家主要彩電生廠商1.72億元多付價款,而從2013年開始,6家企業對中國彩電企業內銷電視提供的面板無償保修服務期限由18個月延長到36個月。據行業協會測算,僅此一項,每年可為國內彩電企業減少維修支出3.95億元。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教授、經濟法專業博士生導師時建中4日在做客中新網視頻訪談時也表示,該案有多方面的意義,它不僅優化了行業的競爭秩序和競爭環境,對于消費的利好也是非常大的。同時,這個執法行為也向全世界宣告了中國反壟斷法執法的態度和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