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總代理商高度壟斷規定嚴苛 業內人士稱管理辦法造成壟斷
汽車經銷商趙先生:因為銷售沒有毛利或者沒有太多的毛利,他只能靠售后。
汽車經銷商王先生:所有的4s店還是壓力很大的。那么在這種情況下,維修再沒有利潤,那你不是讓他喝西北風去嗎?
一提到后期維修費用貴,經銷商們也都是滿腹抱怨。
汽車經銷商王先生:建店就得花七八千萬。投入產出比,它沒有這個利潤點,它怎么能背回來啊,所以這個問題還是出現在機制和模式上,并不是出在了它價格本身。
他們同樣把矛頭指向了2005年出臺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在他們看來,正是這一政策賦予了進口車商也就是總代理商絕對的“特權”,讓他們的生意并不好做。
龐大汽貿網絡發展管理公司總經理陳遞紅:昨天晚上我跟國內的一個小的汽車品牌經銷商在一塊聊,他們感覺到在今年年底或者明年,就有可能走向破產的邊緣。為什么呢?因為現在廠家要求它必須每個月,比方說完成150臺汽車銷售,如果完不成,我就要取消你的授權。
除了在銷量上有硬性指標,達不到就扣分甚至處罰,對于價格,同樣有著嚴苛的規定。
陳遞紅:廠家提供所謂的銷售指導價,那么雖然說是指導價,你如果說低于指導價銷售,廠家就會有一些約束條款,認為你低價銷售,要給你進行扣分、處罰,扣銷你的權利等等。
而進口車商也就是總代理商的高度壟斷地位不僅體現在了銷售環節,售后服務、保養維修同樣如此。
經銷商趙先生:維修設備的采購,包括機油的運用和使用,它再插一手,就到它指定的,比如同樣一個維修設備,市場是一萬塊錢的,同樣一個型號,它能指定賣到兩萬塊錢,掙你的錢。同樣的油,貴也得到我指定的進。
不僅如此,小到桌椅板凳,大到裝修材料也要從指定的廠商統一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