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4日發布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下稱《運作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修改后的《運作辦法》將為推出發起式基金、實行基金產品注冊制預留空間。筆者認為,將要推出的發起式基金很可能會力助基金公司跳出為發行而發行的誤區,扭轉行業重新基金募集數量和規模、輕持有人利益保護的取向,促使基金回歸到做產品、做業績、做服務的正軌上來,為“基金規模是管出來的,而不是賣出來的”行業發展理念的踐行提供制度保障。
在理財多元化時代,并無太多優勢的公募基金正面臨著一場信任危機,近期輿論對“不論業績管理費照收”的口誅筆伐,正是這種質疑的集中體現。某大銀行個貸部負責人告訴筆者,該行從去年下半年以來收到全國各地基民的投訴越來越多,主要原因是股基持續虧損嚴重,平均業績跑輸指數。當下,新基金越發越“迷你”,發行成本越來越高,新基金IPO后幫忙資金大量“跑路”,僵尸基金越來越多等等,無不是持有人喪失信心的體現。持有人可謂基金業的“衣食父母”,如果業內對危機視而不見、聽之任之,如果基金公司依舊滿足于回報率跑贏同行即可,只求做大基金規模提取管理費的話,那么行業發展將極其危險。
即將推出的發起式基金要求基金公司利用自有資本金以及讓股東、高管及基金公司認購自己的基金20%的要求,將投資人和管理人的利益緊緊地綁定在一起,可以最大限度地為回報投資人而努力。唯有如此,持有人和管理人才能真正休戚與共、風雨同舟。或許,發起式基金初始規模可能會小一點,但它們可以依靠業績的供養不斷長大。發起式基金無疑是對基金類型的一次有益的探索和創新,或許將來能成為國內發展公司型基金的雛形。國際經驗表明,發起式基金對于通過市場化調節機制“優勝劣汰”、鼓勵創新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該方式也是國際市場上最流行的ETF發行方式。希望發起式基金的登場能給中國基金業發展帶來強勁動力,殺出一條突圍之路。
當然,發起式基金不是萬能藥,將來可能會涉及與基金管理人現有基金的共存問題。如果推出了發起式基金,那么投資者會不會選擇符合自身利益的發起式基金,而放棄現有的開放式基金?其影響還有待觀察。發起式基金的業績直接與基金管理公司、高管以及基金經理的切身利益相關,基金公司會否出現犧牲其他基金來確保發起式基金利益的情況,類似問題需要在制度上未雨綢繆。
來源:中國證券報 編輯:張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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