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開選拔的報名條件和資格
報名人員應是中央在京單位公務員、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北京市公務員、事業單位、市屬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北京地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管理人員、海外留學回國人員。報名人員除具備《暫行規定》要求的基本條件外,一般還需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年齡為40歲以下,即1972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部分專業性較強的崗位,年齡適當放寬。
2、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3、在市屬國有企業(含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的報名人員,應現擔任市屬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副職職務;或擔任市屬國有企業中層正職領導職務滿1年,即2011年9月(含)以前任職;或擔任市屬國有企業中層副職領導職務滿4年,即2008年9月(含)以前任職。在中央企業、區縣屬企業等國有企業工作的報名人員,應具備相應的資格。
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的報名人員,應現擔任副局級職務;或擔任正處級領導職務滿1年,即2011年9月(含)以前任職;或擔任副處級領導職務滿4年,即2008年9月(含)以前任職。
4、北京地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管理人員和海外留學回國人員中的報名人員,應當具備與所報職位要求相當的資格。
5、具有北京市戶口。
6、身心健康。
其中,報考財務總監職務的,還應當具有注冊會計師執業資格或者具有高級會計師、高級審計師等專業技術職稱;從事財務會計或者審計等相關工作8年以上。
具體職位報考資格條件詳見職位說明書,職位說明書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公開選拔的工作步驟
公開選拔工作分為網絡報名、資格初審、考試測評、組織考察、決定任用等階段,主要包括:
(一)網絡報名
時間為2012年9月19日9:00~9月25日18:00。登錄公招網(www.gongzhao.net)報名。每人限報1個職位,同時注明是否同意調劑。報名分個人自薦、組織推薦、社會舉薦三種形式。
1、個人自薦報名。報名者在公招網的指定頁面注冊個人賬戶后登錄報名系統,填寫《北京市2012年公開選拔市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個人自薦報名表》,報考職位。
2、組織推薦和社會舉薦報名。組織推薦的,由單位黨委(黨組)填寫《北京市2012年公開選拔市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組織推薦表》,以書面形式送達咨詢點,并通知符合條件的人員報名;社會舉薦的,由舉薦人填寫《北京市2012年公開選拔市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社會舉薦表》,打印后送達咨詢點,并通知被舉薦人本人報名。
3、設立咨詢點和咨詢電話。在北京雙高人才發展中心(西城區展覽館路44號)設立咨詢點。網絡技術咨詢電話:57803862、57803863;公選政策咨詢電話:57803932、57803909。
(二)資格初審
組織有關市屬國有企業組織(人事)部門分別對報名人員進行網上資格初審。經資格初審合格參加筆試的人數與擬公開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如達不到規定的人數比例,在筆試開始前研究決定是否取消該職位。如決定取消該職位,在征得報考人員本人同意的情況下,報考者可報考其他職位。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拔全過程。報考人員必須實事求是填寫個人信息,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公開選拔報名資格。
報名結束后,在公招網統一發布資格初審結果和筆試通知。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員,登錄公招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進入面試的應試者,仍繼續使用此證),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三)考試測評
考試測評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
筆試環節。主要按照《暫行規定》有關規定和要求,測試應試者擔任領導職務應具備的基本素質和運用有關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一般情況下,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左右在公招網上統一公布。
資格復審。根據筆試成績,每一職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復審人選。資格復審人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為6:1。資格復審人選按照公招網公布的通知要求,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工作證、準考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資格條件所要求的任職資格證明材料、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獲獎證書及復印件(1份)等相關有效證件、證書,發表的專著和在核心期刊發表的論文等成果證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照片底色為淡藍漸變色),到咨詢點接受資格復審。
對于未參加、未通過復審或本人明確表示不參加面試的,資格復審人選按該職位筆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
面試環節。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素質能力與選拔職位的適應程度。同時組織心理健康與工作壓力等測試,測試成績作為參考,不計入考試測評綜合成績。
考試測評綜合成績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4:6的比例計算。一般情況下,在面試結束的10個工作日左右,在公招網公布面試成績、考試測評綜合成績、組織考察等通知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