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組織考察
1、確定考察對象。每個職位考試測評綜合成績前3名的報考人員,分別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列入考察對象。如有體檢不合格者,根據該職位考試測評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實行考察對象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由考察對象本人填寫《北京市2012年公開選拔市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考察對象個人有關事項申報表》。
2、組織考察。根據選拔職位,抽調人員分別組成考察組。考察組在統一時間內按照《暫行規定》有關要求,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對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業務能力、勤勉盡責、工作實績和廉潔從業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并征求紀檢監察等部門的意見,同時,收集考察對象近三年工作業績報告。在現所在單位工作不滿3年的,需到其原單位或其他相關單位進行延伸考察。組織考察主要包括考察預告、民主測評、考察談話、征求紀檢監察部門意見等環節。
經考察,如某一職位考試測評綜合成績前3名無合適擬任人選,經研究確定后,該職位空缺。
3、公示。按照《暫行規定》的要求,對考察對象,需在其現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在現所在單位工作不滿3年的,需在其原工作單位或其他相關單位進行公示。考察對象有關信息在北京組工網、公招網、北京國資網等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五)決定任用
考察組根據組織考察情況,提出擬任職人選。市國資委和有關市屬國有企業按照有關程序和要求履行任職手續。
任職人員名單在北京組工網、公招網、北京國資網上統一公布。
對決定任用的人員,自任用之日起,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正式任職;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可自主擇業,也可由組織安排工作,一般按試任前職務層次安排。
對經過考察符合任用條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員,符合后備領導人員條件的,可按照程序納入市屬國有企業后備領導人員隊伍進行培養。
四、公開選拔的時間安排
9月上中旬,召開動員部署會,開展網絡報名、資格初審。
9月下旬,發布資格初審結果和筆試通知。
10月上中旬,進行筆試及筆試閱卷,發布筆試成績。
10月下旬,發布資格復審和面試通知。
11月上中旬,進行面試,發布面試成績、考試測評綜合成績和考察對象名單,組織體檢。
11月下旬,對人選進行組織考察和公示。
12月,決定任用,任職人員到崗。
五、公開選拔的組織機構
成立2012年公開選拔市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六、公開選拔的紀律要求
公開選拔期間,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的內容和程序操作,不得隨意更改;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組織紀律,特別是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報考人員要自覺遵守有關規定,不準弄虛作假,搞非組織活動。
為加強對公開選拔工作的監督,專門成立公開選拔工作監督組,對這次公開選拔工作的全過程實施監督。市委組織部干部監督處、市國資委紀委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監督舉報。一經發現有違規行為,嚴肅處理。
監督舉報電話:
公開選拔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電話:83970500
市國資委紀委舉報電話:83970459
北京市委組織部舉報電話:12380-9
本公告由公開選拔市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公開選拔市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