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它出行太不方便”
網友“hexiujing520”抱怨:上班遲到就意味著扣款,擠公交又太慢,有時還要轉車,一個月工資又能打幾次車?如果禁止電單車上路,這意味著讓一些上班族每月把辛苦掙來的一千來塊錢再拿出來部分來支付這項“必須消費”。對此,網友“大刀來也”列舉鄰居事例說:“鄰居家的兩個小孩都上小學,買不起小汽車,每天都用電單車接著上下學,禁了以后,他們老人小孩得走多遠的路?”
網友“深圳福田水店”是每天離不開電單車營生的送水一族。他算了這么一筆賬:一桶水40斤,平均一車8桶加人與車的重量也得500斤左右,你來踏踏單車試試?一桶人工1.5元到2元,現在還得人力單車,誰干這份比工地還累的活呢?“以后桶裝水的水價一桶漲5元,你別感覺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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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關于在我市部分區域道路禁止電動自行車及其它安裝有動力裝置的非機動車行駛的通告》:從2011年6月6日起至12月5日,每日0時至24時,依法在我市下列區域禁止電動自行車及其它安裝有動力裝置的非機動車上路行駛:福田區、羅湖區、鹽田區、南山區、寶安區內所有道路;龍崗區的平湖、布吉、坂田、南灣、橫崗、龍崗、龍城街道辦轄區內道路。
自6月6日至6月底為宣傳引導期,對于違法違規上路的駕駛人側重以教育、引導、宣傳和勸阻為主,自7月份開始嚴格依法進行管理,沖禁令者處200元罰款。
此外,市交通運輸委表示,目前,我市公交投入增大、運力提升,從6月份起地鐵網絡即將全面開通,全市的公共交通服務已基本可以滿足市民群眾的出行需求,為電動自行車退出提供了必要條件(詳見本報5月27日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