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積查不清,官司怎么打
禍不單行,聽聞丈夫和小叔子死亡的消息,債權人紛至沓來。
為了保護兒子,鄧梅不得不辭去原本穩定而輕松的工作,獨自帶著幼兒,背井離鄉,輾轉到惠州、花都等地打工。
“每分錢都掰成兩半花”,每個月扣除了給公婆的贍養費和兒子的學費之后,鄧梅的工資所剩無幾。最困難的時候,她只能保證兒子一個人吃飽。
然而,再大的困難也打不倒鄧梅,她決定為丈夫討要一份清白。2011年6月,她在一位律師同學的幫助下,拿起法律武器,將分包商告上了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法院。
問題的關鍵在于承攬工程的施工面積上。由于鄧梅根本沒有參與施工,不了解工程的具體情況,手上只有一張不知何人手寫的非正式結算單據,其他的材料都是復印件且很不齊全。
鄧梅的委托律師說她幾乎是赤手空拳在跟對方搏斗。
早在一審階段,雙方當事人就在承攬工程的工程量上掐上了。
果不其然,分包商只承認既付款情況,抗辯稱施工面積沒有鄧梅主張的5萬平方米那么多。
“(鄧梅手上的)結算單據不是我們出具的,落款的羅姓男子也不是我們的員工。”被告深圳公司的律師慷慨陳詞道。
“我方已多次預付工程款給郭輝,只是由于尚未與業主結算,才一直沒將尾款打給他。”被告方律師補充道。
“結算單上白紙黑字注明的工程量怎容抵賴?”鄧梅無力地回擊道,“不行就做個筆跡鑒定吧!看看落款是不是你們員工簽的!”
為查明事實,法官先后委托兩家單位測量涉訴工程的施工面積。看完現場后,兩家單位都搖著頭說:“間隔太久,事后又有多次改造和自然塌方,新舊樹木混同生長情況嚴重,已經無法客觀、準確地測繪,你們還是另請高明吧!”
而分包商提供了一份截然不同的測繪結論:郭輝做的綠化工程,只有3.8萬平方米。
如果按這個面積結算,鄧梅能要回的錢與訴訟請求的82萬余元差距甚遠。
由于鄧梅堅決不同意調解,一審法官想盡辦法還是無法幫她補強證據,只好依據證據規則,采信了分包商的說法,判決被告支付本金11.6萬元及相應利息。
“法律一定能還我公道的!”一審的暫時失利并沒有讓鄧梅氣餒,她東拼西借地交齊了上訴費。
“重要事實因為客觀原因查不清,當事人恰巧為此上訴,該如何處理?”2013年1月,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陳儒峰一收到該上訴案就直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