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興化工的“重組”究竟是否合法,其中是否存在國有資產大量流失問題?
《法制日報》記者在德州市財政局國資辦(德州沒有設立國資委,國企重組改制等監管事宜歸市財政局國資辦負責-記者注)采訪時,國資辦國有企業監督管理科科長朱昌國說:“國有企業轉讓需要報批備案,我們這里沒有看到寧津縣的報備材料。”朱科長同時表示,“國有企業轉讓應當先審計、評估,然后才能轉讓。如果不是國企與國企之間的交易,轉讓必須進場掛牌交易”。
永興化工的“部分資產”,是協議轉讓還是掛牌交易?其轉讓價格幾何?記者就這些問題在寧津采訪時,遇到了“有趣”的一幕:負責此事的寧津縣有關領導,或是生病住院,或是親戚結婚,或是老領導去世。
記者輾轉聯系上寧津縣分管此事的常務副縣長周連悅,他在電話中讓記者“稍等”,他安排人接受采訪。在等了一個下午后,當地宣傳部告訴記者,周縣長安排的人參加葬禮去了。
德州市財政局國資辦和經濟與信息化委員會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永興化工的“重組”是寧津縣主導的,沒有報到市里。
轉讓前貸款債務被懸空
“永興化工在將絕大部分財產‘賣’給晉煤同輝前,從銀行貸了巨額款項,貸款總額近億元。”一名知情者告訴記者,這次交易,除了造成巨額國資流失外,銀行的貸款基本被懸空了,這個損失只能由銀行或擔保企業買單。
幾份銀行催賬單和證明,部分印證了這一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