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收難致銀行依賴罰息收入
記者采訪發現,銀行往往通過條款設計對“全額罰息”規定進行掩蓋,一些銀行工作人員為了完成推銷信用卡的業績壓力,也常常故意隱瞞“全額罰息”的規定。
記者在建設銀行歐洲旅行卡申請表上發現,關于“全額罰息”的規定隱藏在協議第四大項第6條中,并未有特殊標注,而整個協議共有十大項27條。招商銀行的相關規定則在其信用卡章程的第四章第23條,而整個章程共七章39條。如果沒有提示,客戶顯然不會注意到這條規定。
協議中不對“全額罰息”進行重點標注,銀行工作人員也常常“忽視”這條重要信息。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副院長陳穎告訴記者,近年來各銀行普遍把信用卡業務作為重點發展對象,投入很大的財力、物力進行推廣。銀行信用卡中心的工作人員為了完成業績,往往只宣傳好的方面,而對“全額罰息”等問題避而不談,這在各大銀行都非常普遍。
值得注意的是,“罰息”已經成為我國信用卡業重要的收入來源,有分析認為罰息收入已經占到我國銀行信用卡總收入的40%到50%。中央財經大學民生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李永壯認為,一般來講信用卡的盈利主要來自年費、刷卡傭金和利息收入。由于我國銀行卡業務激烈,大多數信用卡都不收年費;商戶的刷卡傭金也普遍不高;利息收入最被看重,也最尷尬,因為大部分中國用戶只是享受一定期限內的“免息貸款”,并不使用需要還利息的分期貸款。
李永壯認為,對銀行而言,卡片、禮物以及人員提成等推廣成本很高,而開通的信用卡中又有相當一部分是從來沒有使用過的“睡眠卡”。目前信用卡業務可以實現盈利的銀行很少,這也是各銀行不愿意放棄“全額罰息”收入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