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房奴“趕上好時代”
讓那些本來買房只為單純自住的人沒有想到的是,房價在后來短短幾年間翻了三倍以上。
房奴一詞興起于2005年到2006年,意指房貸超過月收入50%以上的家庭。據統計,2006年,有91%的購房者用了按揭,其中31.8%的購房者月供超過月收入的一半。
如果我們把“房奴”的概念泛化,第一撥貸款買房的人——首批房奴無疑成了新房奴們羨慕嫉妒恨的對象。在經濟學家眼里,這些“趕上好時代”的“房奴”無疑是在房貸發展的20年中,與地產商和銀行并列的最得意的贏家之一。
“后來的房奴可就真沒老前輩們那么幸福了!”對外經貿大學客座教授趙慶明表示。而做了十多年房貸業務的銀行信貸員難免長嘆:“咋就沒想著給自己貸個款整套房子呢!”
晨報記者 姜樊
個人房貸大事記
1992年5月,第一筆個人購房貸款發放。
1994年5月,《住房擔保貸款管理試行辦法》發布,為按揭業務提供了法律依據。
1997年4月,《個人住房擔保貸款管理試行辦法》發布,貸款最高比例為70%,年限最長為20年。
1998年4月,央行正式推出《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1999年,個人住房貸款條件進一步放寬,貸款年限最長25年,貸款額上浮到39萬元。
2000年2月,住房實物分房在全國停止。
2001年,溫州炒房團誕生。
2002年,房地產業成為中國經濟的支柱產業。
2003年,央行規定,商業銀行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個人住房貸款。
2004年9月,銀監會發布《商業銀行房地產貸款風險管理指引》,對控制商業銀行放貸風險做出規定。
2006年3月,央行調整個人住房貸款政策,將貸款優惠利率回歸到同期貸款利率水平。“房奴”一詞出現。
2008年,央行宣布,擴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浮幅度。首套住房和改善型住房貸款利率下限可擴大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20%。同時,公積金貸款利率下調0.27個百分點。
2009年至今,國家開始對房地產市場進行調控。先后出臺了“國四條”、“國十一條”、“提高存款準備金率”、二套房漲利率、停止三套房公積金貸款等措施,限制投資投機購房需求,支持自住需求,控制房價過快增長。